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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
设定依据 |
许可机关及许可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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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经营 |
《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九条 、第二十条 、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七条2、《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条3、《广东省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
生产主管部门(省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批准,公安部门核发《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销售由公安部门核发《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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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设立及改建、扩建审批 |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二十九条、2、《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条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安监局核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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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二条、第四条、第八条 |
卫生部门
《卫生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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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医疗器械生产、经营 |
1、《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四条2、民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对假肢和矫形器生产装配企业实行资格审查和 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
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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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食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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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
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批,核发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保健食品由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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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流通许可 |
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批,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保健食品由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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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服务许可 |
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批,核发餐饮服务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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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药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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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生产 |
1、《药品管理法》第七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第四条 |
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药品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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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批发 |
1、《药品管理法》第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 、第十六条 |
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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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零售 |
1。、《药品管理法》第十四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第十六条 |
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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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血液制品生产、经营 |
《血液制品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七条 |
卫生行政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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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审批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35。2、《典当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三条 |
商务部核发《典当经营许可证》;
市公安局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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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保险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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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及分支机构 |
1、《保险法》第六十七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七条、八十四条、第八十九条 |
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核发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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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
1、《保险法》第一百零七条2、《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第十五条、 第十六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 |
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经营保险资产管理业务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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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 |
1、《保险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百三十二条;2、《保险经纪机构管理规定》第二条、第二十二条、第三十五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四条 |
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核发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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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估机构 |
《保险公估机构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七条 |
保监会核发《经营保险公估业务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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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 |
1、《保险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百三十二条;2、《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第二条、第十九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 |
保监会核发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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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商业银行、信用社及分支机构,邮政储蓄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十六条 、第十九条;2、《商业银行法》第十一条、第十六条 、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五条、第六十九条、第九十三条、第九十四;3、《外汇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经营许可证;结汇、售汇业务由外汇管理机关批准 |